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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对合同法比较了解的MM关于哺乳期离职的赔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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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1:1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人到08年4月30号止为哺乳期,因原职位已经被人顶替了,公司现安排我另外职位,但由于工作地点远了,而且职位也降了工作性质也有所改变,所以我不肯接受故未续签合同(原合同10月31日已经到期了).公司现比三种选择我,一接受安排去另一地点工作,二系安插一个行政职位我等到期(公司说这是浪费我跟公司的时间),三是协商提早解除合同,但只赔三个月工资.
本人也意原提前解约,因做下去都无意思了.现想各位MM帮我睇下我可以要求补偿更多的工资赔偿吗,用什么依据,

回帖推荐

zitaflower 发表于3楼  查看完整内容

我会建议你选择第二个, 首先他不能炒你,如果在2007年12月31日前炒你就赔你4个月,如果之后炒你就4个月+你在该公司的工龄。一年一个月。 如果选择二那么你薪水不变的情况下合同延续到2008年,那么恭喜你,你已经进入新劳动合同保护时间段,如果合同到期,他也要赔你1年一个月。所以我建议你将合同延续到2008年, 当然选择一绝对不能选,是最吃亏的, 我不是法律高手,不知我对法律的理解有否错误,欢迎法律高手指正。 [ 本帖最后 ...

zitaflower 发表于7楼  查看完整内容

其实你公司的HR都很清楚自己理亏,所以给你3个选择,你还是享受休假前的待遇吧,那就继续跟他耗罗,反正没有找到合适之前,不要自己提出辞职

flyingday 发表于11楼  查看完整内容

第三个选择违反《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若被投诉或举报,你公司会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干涉或处罚。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让你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休哺乳假至小孩一周岁。哺乳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和工资性补贴。而且因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你公司仍应继续为你缴纳五项社保费。 建议你跟公司商量一下,这种方法是否更合法且妥善? ...

安宝宝 发表于17楼  查看完整内容

我有一个同事8月份的时候就是协商离职的(气氛算是比较友好) 她已经问过劳动部不过去门和律师,说劳动法其实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赔偿数字的,只是一味强调说"协商解决",后来是赔的离职时月薪75% X 6(1岁-6个月) + 月薪100% X 4 (工作年限) + 1个月什么通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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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不能解雇的,签合同时有签职位和地点吗,如有,都可以保障的。可以打12333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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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我会建议你选择第二个,
首先他不能炒你,如果在2007年12月31日前炒你就赔你4个月,如果之后炒你就4个月+你在该公司的工龄。一年一个月。
如果选择二那么你薪水不变的情况下合同延续到2008年,那么恭喜你,你已经进入新劳动合同保护时间段,如果合同到期,他也要赔你1年一个月。所以我建议你将合同延续到2008年,
当然选择一绝对不能选,是最吃亏的,
我不是法律高手,不知我对法律的理解有否错误,欢迎法律高手指正。

[ 本帖最后由 zitaflower 于 2007-12-28 1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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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公司的做法倒也不算太违法
但是,你可以跟他商量多补偿你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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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司才奇怪呢
好容易这个产假休完可以安心为公司工作了
又要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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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说公司是不会炒我的,只是跟我协商,而且我还没跟他说好是什么时候离职的,所以应该是会延迟到08年的,而且我以前的合同是有说明工作职位跟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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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公司的HR都很清楚自己理亏,所以给你3个选择,你还是享受休假前的待遇吧,那就继续跟他耗罗,反正没有找到合适之前,不要自己提出辞职
AKI
我是B嘉

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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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很懂
选第二个咯
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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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找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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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想跟他耗着的,因为始终到左期还是要走,而且怕到时调到距管的部门时系会处处留难我,因之前也有一个刚怀孕的调到行政部补看管得死死的,要是我选第三种方案的话最多可以要求拿多少个月的工资赔偿呢.

[ 本帖最后由 靓靓猪妈咪 于 2007-12-28 13: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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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选择违反《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若被投诉或举报,你公司会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干涉或处罚。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让你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休哺乳假至小孩一周岁。哺乳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和工资性补贴。而且因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你公司仍应继续为你缴纳五项社保费。
   建议你跟公司商量一下,这种方法是否更合法且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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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11楼的解说,但如果我对这工作已经不再留恋想走的话,这样协商让我离职不是更好吗,起码他答应给多三个月工资比我,如果按规定休哺乳假却只得75%,按公司现在的情况哺乳期到期后不可以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我都不想在这干了,他之前跟我谈时把我说得很不堪,说什么我工作态度差没责任心,不得人缘,其它部门都不肯要我,所以如果我不到他安排的去地方上班的话跟本就没职位适合我.这样的公司我还怎么做得落去,我现在只是想最大限度争取自己应得的走人.没左年尾的双粮也无所谓了,而且听说今年也可能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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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現在拿的工資是以前的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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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工资与四个月工资×75%+每个月由单位负责缴交社保
一样的效果:在家哺乳
自己权衡一下两个方案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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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合同延至2008年4月30日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单位要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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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yingday 于 2007-12-28 22:32 发表
  三个月工资与四个月工资×75%+每个月由单位负责缴交社保
一样的效果:在家哺乳
自己权衡一下两个方案罗


为什么是4个月呢,他应该是要我上班到1月底的,那到4月底也只是3个月而尔,至于要求经济补偿的不是应该是我工作了三年,不是应该三个月吗,但我怕它不愿赔是个,令愿跟我耗下去,所以不敢提要这个.我实再不想再在这公司了.
安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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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事8月份的时候就是协商离职的(气氛算是比较友好)
她已经问过劳动部不过去门和律师,说劳动法其实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赔偿数字的,只是一味强调说"协商解决",后来是赔的离职时月薪75% X 6(1岁-6个月) + 月薪100% X 4 (工作年限) + 1个月什么通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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