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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今年9月底才满4岁,今年5月份幼儿园体检发现双眼有散光(入园体检时视力正常),幼儿园保健医生说可理可不理,详细问了说有可能是看电子产品太多了,过段时间再复查看看。和她爸商量了,今年8月份上公立幼儿园时体检看看结果,从6月开始的几个月控制不给看电子产品和电视。
8月中旬去做入园体检,同样是双眼散光。本周一带女儿到珠江新城妇女儿童中心眼科看医生,医生诊断:1.间歇性外斜视,2.屈光不正。开了一只“**阿托品眼膏”要求连续4天擦眼睛,第五天复查。今天周五,带女儿回去复查,确诊为:1.双眼屈光不正(即散光,左眼散光200度,右眼散光75度),2.间歇性外斜视。
因为之前使用的眼膏会造成畏光及视力模糊,3周后可恢复,医生让我们3周后带她去配镜,并表示是因为眼睛自身发育不好导致的散光和斜视,如果选择不理她,视力会有影响,还可能散光及斜视加深,还可能引发近视。而且不是只戴一段时间的矫正眼镜,而是要长期戴,直到长大可以做手术了,通过手术了才可不戴眼镜 来自[广州妈妈网Android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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