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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升小 ]

2015年天府路小学学位争夺并引发群体事件的前因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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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23:5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2015年天府路小学学位争夺
并引发群体事件的前因后果
(网络搜集,仅供参考)
43日,天河教育在线发布了《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天河区个别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微调的公示》,正式通知大家天府路小学翠湖校区今年启用,在知道天府路小学本部今年学位肯定不够的情况下,原报名地段范围的各小区都开始致电教育局和小学打听分区的方案。
47日,华港小区业主在在各幼儿园门口发起“就近入读天府路小学”的签名活动,此时大部分地段范围小区业主还很茫然,并不明白签字的目的是什么。
48日,华港小区业主发起组织在区政府前抗议拉横幅要求“就近入学”,此时舆论开始传出华港、环宇小区可能被划去翠湖校区。一封47日华港小区业主发表的《致区府、区教育领导的一封信》也被多数人看到,争论的大部分细节也已经公布于各大网站,校方称分配理由为:华港社区适龄儿童167人远超过其他地段小区天府路小学本部难以容纳,且天府路小学正在争取的从华港小区到翠湖校区的直达道路通了以后华港小区到翠湖校区的距离较其他小区更近,华港业主驳斥理由为:华港社区含多个小区,华港小区没有167个适龄儿童,如果没有直通路华港小区华港离翠湖校区的距离最远,并提出华景小学的方案是保障较早小区,华港小区2004年就已建成,应该让华港小区的适龄儿童全部入读天府路小学本部。自此,因华港业主不满意分区方案,天府路小学2015年可能采取摇号、分级等不同招生方式的传说越来越多。
49日,更多的统一着华港小区业主特殊T恤的人群再次出现在区政府门口请愿,天府路小学的第一次招生方案(未公布)基本已经明晰,2014年招生地段中的华港、环宇小区将被划为天府路小学翠湖校区的地段。
同日南方都市报发表标题为《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也起争执》的报道。
同日,现代教育频道播出了电话连线天府路小学校长王晓芳的节目,王晓芳在电话中表态,天府路小学本是新世界配套的学校,须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华港业主哗然,又发表帖子《五问政府公不公》,认为优先满足不公平,天府路小学不是私立学校,不应该优先满足,将矛头直接指向开发商、学校、政府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此时,东方新世界业主出声抗议,华港幼儿园也是公立,却是先满足华港业主后才轮到东方新世界业主摇号,现在华港业主却要求天府路小学本部即东方新世界内的校区不能优先满足新世界业主,是否公平。
410日,翠湖校区无法直升113中学等谣言四起,有网友发布校方口述的信息:华港小区与翠湖小区间的道路已签协议,全长1290米;校方正在和华南快线管理部门联系加装全封闭隔音;新校区配备最先进教学设施,有专门场所午餐午休;派最优秀的师资力量驻守新校区;翠湖校区直升113
411日,华港业主发表《致陈建华市长的一封信》,再次反复提出诉求,要求将华港花园划至天府路本部。晚华港业主在网上发表不让入读天府路本部,全体华港业主罢上幼儿园罢上小学的言论。
413日,事件升级,华港业主在市府门口下跪,要求小学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要求全体业主入读天府路小学本部,下午,附近业主陆续收到幼儿园发布的消息称明天将公布小区划分方案。
414日,《2015年秋季天府路小学东方校区和翠湖校区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布,华港小区划入天府路小学东方校区,文景阁环宇花园仍维持原方案划入翠湖校区,天府路小学东方校区将所有可以改造的办公室和功能教室全部改为教室,计划召6个班,每个班60人,翠湖校区今年招生5个班,划到东方校区的新生可以自愿选择去翠湖校区。方案公布后,一片质疑声,众小区将矛头指向每个班60人,除华港小区外,其余多个小区业主自发组建了天府路小学新生维权群,华港业主迅速发帖《我们华港人,赢得了维权的胜利,却成了众矢之的》为自己维护,其余小区业主开始寻求其他解决方式,有人担心60人班级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有人认为区教育局朝令夕改没有公信力,还有人开始建议采取积分制入学保障公平。
事件未完,天府路小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学,却因校区的学位问题,引发了诸多矛盾,确实非当事人很难理解,抗议升级,调整方案,60人一个班,负责吗?或者说真的实现公平了吗?教师搬去临时板房办公,教师的权利被保障了吗?一个班级超编如此多,入读本部的孩子们能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吗?华港维权真的算胜利了吗?其他划在翠湖校区的孩子有人关心吗?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这些问题能够解决吗?我想没有人可以乐观吧。

点评

lynnettegao  支持60人班的都醉了,出安全事故的不是他家孩子  发表于 2015-4-17 23:17
lynnettegao  公平尚且需要代价 要不就补偿咯 有路开拔 顶级配置 非要把本部挤爆 这不就是站着不腰疼的行为嘛  发表于 2015-4-17 13:29
猫猫咪咪2012  这个不是华港的错,而是政府不作为!凭什么人家要牺牲自己孩子的利益!!有些人感觉站着说话不腰疼!  发表于 2015-4-16 21:03
猫猫咪咪2012  这个问题不是华港的问题,是政府不作为!!开始提出分出华港就是不合理的。总感觉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人家凭什么要牺牲自己孩子的利益!  发表于 2015-4-16 21:02
猫猫咪咪2012  不是华港业主,不是新生家长,如果换位思考,我是华港业主我也不愿意被分出去了,明摆着家门口的学校,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发表于 2015-4-16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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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palm 的帖子


可以预想一下,60人一个班,上课闹哄哄,老师管不过来,下课了老师还要去板房猫着改作业,老师的情绪能高 ...


宁愿自己辛苦一点送孩子去翠湖那边也不要跟60个小孩挤一个班。太恐怖了,这么多学生老师管的过来?学习环境不好最后影响孩子成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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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其他分校一样,1-3年级在这个小区,4-6年级另外校区,我想大家都能满足了吧,可能就是怕师资参差不一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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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里超载了管理员看了看,指着最胖的那个说,你下来去另外一部电梯吧。胖子说:我既不是最晚进电梯的人,也不是离电梯门最近最方便出去的人,凭什么要我下?
于是大家只好一起乘坐拥挤的电梯里上楼。大家的心理都默默地骂着那个胖子。。。。
大家都知道,如果那个胖子下去了,是对其他人最好的结果,但是这真的公平吗?
而且电梯拥挤,真的是那个胖子的原因?
我不是华港花园的人,作为一个旁观者说句公道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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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onia 的帖子

看完这个截屏整个人都不好了,人怎么可以这样,这么做了真的对孩子负责人吗?这是胜利了吗?华港,你们赢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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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路小学,翠湖  2015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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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都还懂就写一面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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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以为xsj是你爹了,直搞笑,优越感都不知嘅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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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ackchan1988 的帖子

这是因为天小是新世界的开发商建的,不是ZF建的。

你以为开发商想花这建校费,这是规划,懂吗?简单说就是开发商买地卖房的代价。它如果是民办私立那没问题,爱招谁招谁。问题它是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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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ia108 发表于 2015-04-15 16:23


人前跪,人后踩。这是解决问题的意思嘛,哭天抢地怕房子跌价,义愤辞言不让修路,口出脏言群骂别的小区。..

这位太不厚道了,能进这些群的大概我们也知道你是谁了?你截一部分屏,误导视听。另外一些不关事的人的真实姓名也在上面,太没有公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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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有才!这么有理有据的条文都找到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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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yu1978 发表于 2015-4-22 11:31
小学是公立还是私立!老师的工资是新世界给的?还是靠拨款,拿全体纳税人的钱给的!难不成一所公立的小学要 ...


其实华港花园的业主代表,由于时间紧迫,功课做得并不完善,他们并没有及时找到反驳所谓优先入学的充分理据。这个也是没办法的,据说有些人为这个事情几天没睡好觉,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我事后查了相关规定才知道,东方新世界的业主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优先入学嘛。

这个规定叫
《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1996年生效,至今仍然有效,去年推出了一个新法规,现在还在征求意见稿阶段,那个法规正式颁布之后,这个管理办法才正式废除。

这个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一,关于地,它是这么写的:“
市规划局在批出成片开发住宅小区规划方案时,应分列教育设施配套的具体项目、用地面积”,也就是说,天府路小学的地,不是东方新世界的公共用地。

第二,关于建设费用,它是这么写的:“
第七条 市国土房管局在计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按规定算出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须经市计委加具书面核准意见。在市教委或开发地段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专用合同》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从开发单位应交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中,扣减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并注明资金是市政府对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一次性投资。”,也就是说,建设费用是政府买单的,通过扣减土地出让金的方式。

第三,关于产权,它是这么写的:“
第十一条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三通一平”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并负责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教学辅助设施、永久供水供电等施工建设。教育设施竣工后其校舍产权及使用权应无偿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说,产权是政府的。

那么,地是专用地块,费用是政府出的,最后,产权是政府的,东方新世界的业主有什么理由要求优先使用权?


感谢当年写这个管理办法的公务员,写得严谨细致,滴水不漏,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高升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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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路开通了,不管东方的还是华港的,大家都去翠湖算了,翠湖作为低年级校区。这样的话,明年只有新世界的在下跪了,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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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一件事,原来东方的是有干爹干妈的。说了那么多理由,却没有一个物证能拿出来。整天说这说那忽悠人,搞的自己很有特权是的。教育局多次在各大网站上说,没和任何开 发 商签协议。难道是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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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爱游泳的牛 的帖子
哎,我们是文景阁的,被划到了分校,问题是我们住在天河公园西门,好远的路啊,肿么办 ...


这就是学位房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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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们是文景阁的,被划到了分校,问题是我们住在天河公园西门,好远的路啊,肿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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