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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乡下人在广州 于 2013-9-23 14:06 编辑
一个客人8月31日在我们店里买了一个书包,当天就给她发货过去,9月2日客人收到货。等到了9月6日,突然申请退款,理由是我们的书包是烂的,说我们的书包破了。让他提供图片,对方居然自己用刀故意割破我们的书包,太可恶了。
我就纳闷了,收到货这么多天你干嘛去了,难道你没有打开检查验收吗?如果当时真的发现书包是烂的,怎么你当天不拒绝签收或者早早跟我们反映呢?而是要等到签收过几天后(自己不喜欢了)就找借口退货。(后来客人要求淘宝客服介入调查,提供的理由是“代签收”,说货物是由朋友帮忙代为签收的)就是这样的理由,淘宝客服居然莫名其妙的支持客人退款。
淘宝客服方面要求我们卖家提供客人签收的物流单证据,大家都知道,我们卖家的只有给客人发货的物流单已,至于客人是否自己签收或者叫别人“代签收”,这根本就不是我们能够正握的?这是客人跟快递公司的问题了,我们卖家的去哪里提供客人签收的物流单据呢?
由于没办法提供客人签收的物流单据,淘宝客服就判决客人申诉成功,同意客人退款了。
真是没道理的,是不是可以这样假设呢?以后客人买到产品后可以先叫别人代为签收,等用了几天不喜欢了就故意损坏然后要求退款退货?
面对客人这样的恶意理由,面对淘宝客服这样的不公正对待,各位卖家朋友们你们能HOLD得住吗?
{如果碰到这种无良客人,千万要小心:买家 tb8095622_2012 彭崇山 ,18023682981 , , 广东省 韶关市 仁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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