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的决定是抚养权归我,其它所有归她,女儿也随她,我每月支付女儿所有费用。我的想法是,首先避免女儿被人改姓,其次是我女儿还是住在大房子里,有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陪她养她。我孤家寡人不稳定,努力赚钱就是了,无所谓。结果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特别是最近,待小学毕业,我准备将女儿户口迁去随她妈妈。大家认为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