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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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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8 
两百多万也不争吗?打官司也值得吧?
来自[广州妈妈Androi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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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爸说我哥是几兄弟中最困难的,想把他曾经买给我的一块住宅地转给我哥,我立刻答应了,协助他们办了转名手续,给了三十万帮忙建楼,并全额给哥嫂买齐了十五年广州社保(他俩给我打工十二年)。现在我哥老家城区两幢新建的四层楼(他自己的老宅划入城区了,建楼立刻就出租了),年租金十万。而我,生意倒了,苦哈哈地等退休金一千多/月。😂不过总资产来讲我更多,毕竟有广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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