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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2-3 12:1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等车时刷个网络综艺
睡觉前看个网络直播
用餐时追个网剧“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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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极大丰富着人们的文化生活。在这个“全民皆网友”的时代,不少未成年人也把“网上冲浪”作为休闲爱好,一拿起手机就放不下来,让家长们很是头疼。

更让家长们担忧的是,近来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若不及时整治,恐怕会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严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网络素养教育、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坚决阻断有害内容等18条措施。一起来看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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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6周岁不得开直播,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

《意见》提出,网络文化市场主体提高识别未实名认证未成年人用户账号能力,通过用户观看内容分析、行为特征研判等方法,强化对未成年用户的识别、引导和管理。要求网络文化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对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服务应当依法认证身份信息并征得监护人同意。 

《意见》还提出,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规范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权限,开发“监护人独立授权”功能

《意见》提出有效规范“金钱打赏”。网络文化市场主体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用户消费。引导网络文化市场主体依法对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权限进行规范,推动建立并优化未成年人借助成年人账号充值打赏的识别认定机制,加大电子证据综合分析采集力度,实现快处快赔。 

《意见》还提出应指导网络文化市场主体依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模式”,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密码锁、时间锁、消费限制、行为追踪以及卸载重装继承(防绕开)等保护机制,及时防堵盗用、冒用、借用账号等漏洞。开发利用“监护人独立授权”等功能,更好地支持家长和平台共同管理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向炫富拜金、卖惨“审丑”说不,正能量主播可获更多流量

《意见》提出优化网络内容建设 。一方面增强正向价值引导。发挥榜样力量,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在坚决处置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不良内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策划系列正能量传播项目,制作推广一批宣传功勋人物、尊崇英雄模范的优秀作品,鼓励平台企业对积极弘扬正能量的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给予更多机会和流量,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 

另一方面,丰富优质内容供给。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模式”下内容池的优质内容供给,搭建适龄化、多样化的内容体系,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文博机构、艺术机构等合作打造适合未成年人年龄阶段、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优质内容,充实未成年人的精神生活。多措并举鼓励和引导未成年人用户消费有信息价值、探索价值的网络文化内容。 

>>>及时制止网络暴力,坚决阻断有害内容

《意见》提出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指导网络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提高信息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处理、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信息的要求。接到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意见》还提出坚决阻断有害内容。督促网络文化市场主体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判断标准,持续提升违法违规内容模型识别能力,提高人工审核专业性和有效性,及时有力屏蔽、清理涉邪典、色情、非法传教、危险行为、不良价值观等有害内容。禁止直播间通过展示低俗图片、“福利”、“资料”等暗示性信息和电话号码、微信号、二维码等私密联系方式诱导未成年前往获取有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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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该治理,不能让“伤仲永”的悲剧在现代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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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管管,那些小孩儿吃播吃的,身体都出问题了,被网友批评后,又给小孩儿无休止的吃水煮青菜,正处于发育阶段被父母利用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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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规范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权限!国家出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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