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
- 0
- 帖子
- 2235
- 经验值
- 6587
- 注册时间
- 2005-5-25
- 妈币
- 34852
- 帖子
- 2235
- 经验值
- 6587
- 注册时间
- 2005-5-25
-
♦♦
-
妈妈网轻聊 给生活加点料
-
♦♦
-
妈妈网孕育 就是好用
-
♦♦
-
广州妈妈网 广州妈妈网,更懂广州妈妈
|
本帖最后由 anna 于 2016-4-21 12:44 编辑
我女儿户口随我老公,我们一直随家公一起住,房产是家公的,后来为了小孩子读书把房子转到了老公名下,现在是老公的是完全房产,女儿出生后一直居住在越秀区的房子,但我没入户到老公户口本,我自己在白云区有一处完全房产,虽说看了招生简章我们属于地段生,但还有一个条件是要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子及其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但我有一处房产,没办法提供是唯一居住地,是否这样就会导致女儿不能在朝天路小学入读?是否按越秀区统筹?还是要在白云区统筹?真的很纠结,打了朝天路的招生办电话N次,都没有人接听,本来是想打去问清楚的.有那位妈妈比较清楚按我们现在这样的情况,女儿是能在那里读书?另外户口本是我家公做户主,房产证是我老公,这样同人户一致是否有冲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