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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43岁嫁到英国--我的英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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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日记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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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写她女儿枕头全下是一家人以前照片的情节,我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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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红的太阳照到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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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FRED走了,那个教我做磨菇汤的厨师FRED,领班厨师。他去了西班牙工作。

FRED是个四十二岁的苏格兰男人,中等个子,他上班的时候总是喜欢在厨房把收音机调到音乐频道,有时就看到他举着菜刀,大声地跟着音乐唱,有时还跟着音乐扭着屁股,一副快乐的样子。如果不问,你不知道他有两个孩子,离异,孩子跟他的前妻生活。

这是个充满激情的男人,有天在厨房,他突然靠近我,笑嘻嘻地问:想不想看我的女人她们的照片?我吓了一跳,就笑:你的女人?好的。

他很兴奋,取出他的手机,一通查找,上面是一个金发女郎,看上去很漂亮,也很年轻。“这是我前妻。”他一脸的坏笑。
我也笑,“很漂亮,不是吗?”

我正在烤面包片,他背转身再找,再转过来给我看,又一个金发女郎,看上去身材更性感,极像是PALYBOY那些封面。“这是我的女朋友”他说,我问:“现在的?”
他又笑,“以前的,等一下,还有。”
手机又出现了另一个女人,还是漂亮和性感的样子。

我说:“你的女朋友真多,个个性感。”他得意得不行,这时候的表情完全不是成年人的,很像是小孩子。

一个男人向一个女人炫自己的多个女朋友,听上去很怪。但是,在西方人的文化里,我的解读是当他向你炫这个的时候,他只是想告诉你,他非常有魅力。

不记得是哪一天,只是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到厨房送杯的时候,他突然笑嘻嘻地跟我说,再过两个月要去西班牙了,去我自己的餐厅工作了。

开始我以为他说的是度假,等我注意到“我自己的餐厅”这词时,我还以为听错了,或者是他说错了,随便地加上一句:你的餐厅?他脸上写满了得意,“是的,我的”。

我吓了一跳了,追问了一句:你买的?他再点头。
这下,不是玩笑了,我想。

他说,那个在海边的餐厅有四十个座位,不大。他跟我说,我要带上那条鱼。这是上次我回国后带给他的一条蓝印花腊染布做的鱼。当时,他问我,为什么是鱼?有什么意义?我说,在中国,我们用鱼来比喻你的家中,永远都不会短缺食物或者钱。他非常开心地接受了。

那天在走廊里擦栏杆的时候,想到这个掉了眼泪。因为本来这里的朋友就不多,走一个少一个。

再以后,只是看到他的身影才想起这事。日子一天天地过着,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下周你上班吗?我是最后一周了。我心想,等到那一天,我一定要记得跟他告别。

那一天来了,周三,是他上的最后一班。上午我一直没空,但我在送杯的时候,回转身,突然看到送菜的窗口,FRED呆呆地叭在那里,不知在想什么。

那一刻,他的表情很落寞,他在想什么?我当时心一动,记得我曾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一脸惊讶地反问:为什么要回来?我不回来了。这就是英国人,他们对自己的国家没太多的眷恋,他们甚至喜欢住到别的国家。比如西班牙,比如法国,比如美国。

可是真的要走了,他真的什么都在不乎吗?我不知道,可我感觉不是,似乎有什么东西藏在他的心底,只是没有说出来。

他最后上班的那一天,我下楼跟他说:我不想就这样跟你告别,我想采访你,如果你在离开英国前还有时间的话。他看我很认真的样子,也严肃起来,点头说:好,那我们周日在什么地方见。

可是,那个周六,我上吐下泻了一晚,根本没法进行那样的采访。

FRED就这样离开了,我们只能在短信里告别。这实在是出人意料的方式,我确信,我们会再见面的。

因为FRED,我突然很想写写苏格兰的男人。

有调查称,苏格兰男人是世界上最小气的男人,事实是否这样,没实据。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苏格兰的男人是世界上最会喝的男人,他们的酒杯从来都是以品脱的计量的,这个计量单位,世界上只有英国还有。每一品脱大约相当于一斤半。

大多的苏格兰男人从酒吧出来后,步履不稳,语音高八度,看到女人两眼放光,当然这种时候,女人不分高矮,胖瘦,在他们眼里个个是西施。

当然这不是问出来的答案,而是我看出来的。因为有时外形像熊的女人从旁路过,他们也照样搭汕,大声地吹口哨。

一如他们的酒量,生活中似乎看不出他们有多严肃,工作场合比如商店,比如马路上,他们嘻嘻哈哈,打情骂俏的状态到处可见。

跟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我想中国女人会很没安全感,但是也很放松,因为他们不会让你紧张。

想叫苏格兰男人跟你结婚,真可算件天大的难事,因为这里的婚姻对女性是如此的保护,一旦离婚,他的财产当下就缩水一半。听到当地的男人,因为离婚而走向贫困,那绝对不是笑话。

当然如果想叫他们在餐厅付你的饭钱,也会是件相当困难的事,并且一旦付了钱,他们可能从此再也不想约会你了。在他们看来,一半对一半地付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苏格兰的男人一旦结婚情形会180度地逆转,一旦成家,会做一手好菜的男人不在少数,他们力大无比,也会照顾孩子,当然他们很怕老婆。

在街上,如果是一对夫妇,手推婴儿车的通常是男人;每天清晨我只要出门上班,总看见我的邻居,一个人把婴儿放到汽车后座,小心地系好安全带,然后转到驾驶座开车。我从来没见到孩子的母亲一起出门。那时,我唯一能想的就是,那个母亲一定还睡在床上呢。

在中国,每天清晨,在自行车后备座上,驼着孩子的大多数是女人,通常她们披头散发,神情紧张。目标正前方,似乎有个信号灯在召唤,让她们目不邪视地骑车飞奔。

为什么一样的女人,在这里做母亲可以这么从容,可在中国那种辛苦却写在脸上,不论她们年轻与否,街上的表情却像同一模型里刻出来的。

苏格兰的男人跟别国的男人不同之处,他们还有独一无二的性感招数,那就是穿上苏格兰短裙,吹起风笛。当风笛响起, 你会看见那双穿白袜的脚,跟着风笛的节奏踩动, 他们微微有点凸的小肚子,正好撑开了上衣的礼服,让礼服自然地挺直。风笛如此悠扬,吹笛人陶醉其中。

苏格兰男人,看足球比赛要穿苏格兰裙;参加婚礼要穿;节庆要穿:吹风笛要穿。那短裙样式之复杂,可与和服一拼。里三层,外三层,还要袜子,鞋子,礼服配套,少一件就不像样。

看过穿苏格兰短裙的男人,我感觉世界真奇妙,因为只有营养过剩,中高身材的苏格兰男人才会让裙子饱满地撑开。我不能想象削瘦的中国男人可以穿上这样的短裙,然后露出细细的腿。也不能想象太过肥胖的美国男人可以穿,因为他们的尺寸实在太大,穿上短裙可能跟鸭子有得一比。

以前看电视片经常有他们的片断,那时只觉得有趣。可当我一次次地看,感觉在变,那种短裙是如此性感,它让短裙里宽阔的身材透着英武,而那种红篮相间的格子又带给你无限浪漫的遐想。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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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最近在路上,我们有过一个有趣的话题:如果你见了一个帅气的男人,你会想约会他或者想和他上床吗?他问我。

我笑,不是因为问题太难,而是我怕自己的回答让他笑话。

“为什么笑?”他问。
“我在三十五岁后,再没有这种冲动,可能太老了。”我回答。
“这个世界上,你不需要跟所有你遇见的帅男人约会才算你有魅力。”我接着说。

“你就不想跟他上床,他难道不吸引你吗?他又追问。
我又笑,“我会像看一幅美丽的画那样欣赏他,仅此而已。”
他的表情很不相信,
——这真不可思议。
——男人和女人不同。
——我认为一样,为什么不同?
——因为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
于是,他也大笑。

我说会像看一幅画那样看一个帅气男人,不是虚伪之词。
试问: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帅气男人,你跟他上了床又如何?你只是因为他的外表而上床,世上没一个人是完美的.当他有这个优点时,他一定有别的问题,而经验证明,外表总是最靠不住的.

人间情爱的悲剧,发生的起始点,都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当美丽的距离一旦被突破,你将退无可退。

为什么是三十五岁后才这么想?可能刚离婚时,觉得世界上不会再有人看上我;一段时间后,重拾信心,渐渐地对自己要什么比较明确。

人到中年,做任何事都先自己问:你想约会他?然后呢?你想要什么?你觉得他会是你的未来吗?通常这几个问题后,我放弃了那种欲望。

一次次问,一次次放弃,慢慢地就不再被这类愚蠢的想法所扰。

异性间相处,最美丽的地方就在于那种从不跨跃的距离感。因为那种距离,才使得你们的友情可以持久地相互拥有。

太多的人,当他们一旦发现对方,就急切地想拥有对方的一切,当一切都拥有,也就是一切都失去的时候。

人生其实很有趣,每天都会测验你的智慧,有时是测你的智商,有时是测你的情商。

面对异性,通常是“拿得起,放不下”。智商很高,情商却很低的大有人在,当面对一份感情,把它处理在什么层面上,足以考验你的情商。

情爱的结局只有两种,一种是永久地得到,成为夫妻;一种是永久地失去,连朋友间的友情也无可能。另外,就只有外遇,外遇也有结局,要么成功,要么永久地活在痛里。

人生的历炼就是在一次次的"放"与"得"之间的选择,幸运的是,在朋友间,我从不尝试去跨跃那种距离,他们也没有,所以直到今天,我还拥有那些美丽的朋友。

这些异性朋友,认识一年又一年,能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相互吸引,也许我们的成长背景相同,也许我们的学历背景相同,也许我们对彼此从事的职业感兴趣,所以我们可以有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这种话题永远都是有趣的,所以我们见面,我们聊天,这是人生的另一种乐趣:朋友在侧。

有闲有心情的时候,相约一起吃个午饭,有时是农家菜,有时是西餐,有时只是喝茶,阳光下,大庭广众,坦坦然,几乎什么都聊,我们彼此从不提防。

但有一样东西我们不提及,那就是彼此的感觉,感觉在心里,那是一种默契,我们知道游戏规则是什么。

Z是我在一次采访时经人介绍认识的,成为朋友是后来发现有很多共同的喜好,比如评弹,比如钢琴,比如品味。当我发现他的家世背景跟我几乎一样时,我才哑然失笑,因为这样,所以我们相似。因为他,我认识了更多的朋友,因为我,他认识了我的钢琴老师,他带着他的儿子去学琴。

认识他时,他已婚,而我离婚,按俗人的分析:故事要开场了。但事实上,我们之间从不产生那种化学反应,我们只是平静地开始,持续地保持那种美丽的距离。

J是我偶然认识的一个文化商人,他是商人,但跟我没有生意,因为我对他的收藏有如此大的兴趣,他教我这么多关于瓷器,关于玉,关于画的鉴赏知识。

离开前,对他进行了预告,有天晚上,突然来电话,跟我说,“你要走了,我来看看你。”坐在我家的沙发上,喝着茶,翘着二郎腿聊着天,那时谁知道这是个身家千万的富人,但他就这么坐在那里,只是我的一个同年朋友。

离开后,我们再未有联络,去年回国时,打手机给他,电话里还是那种随时都那么开心的语调:“嗨,又出现啦?几时回来的?"没有点滴虚伪的客套。

他的生意做得一轮比一轮大,去年十月再见他时,已经买下整整一楼面,几千坪的面积。

如果落了时下的故事,一个生意人跟你做朋友,一定有所谋。可他不能从我这里谋到任何东西,反倒是送了一些什物给我,直到今天手上戴的那串琥珀还是他送的,那是他收来的一个物件。
因为他,让我对时下中国的富男人有了尊敬。

今日的中国,有一种富人,特别是因为头脑灵活而富了起来的男人,他们的情商实在很低。

当他们实现了用钱可以买到一切的神话后,他们以为用钱也可以买到任何想要的女人。而刚富起来的中国,一些女人意识到,用自己的身体来摆脱贫困是条捷径。

于是,富男人的自信心立马以一万倍数地加速膨胀,有了结发妻子的,离了!没离的,要么太太强悍,要么已有了儿子的,怕退了老婆,传种的儿子也飞了。没法离婚,那来个外遇,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很想知道,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提醒他们:你现在有的一切,支点只有一个:钱。没有那个字,你什么都不是!

在西方,两个人年纪相差过大而结交,是很让人侧目的,侧目是人们认为,这种关系只是金钱,不是爱情。

可在中国,也是种侧目,但更多的谈资是:他真有本事,整这么年轻的女人。这对有几千年文化历史的中国真是种讽刺,

J知道他是谁,所以我们成了朋友。

X是我联络工作时认识的,当他用自己的言语描述一个人时,可以立马让你从椅子上笑翻到地上并且还想打几个滚的那种人,言语的生动性绝无仅有。

记得有次在车上,坐在他后面,正好一群人从饭局出来,他形容他们的一个头喝高了,他只是幽幽地似乎在自言自语地说:哟,你看我们的头儿,他的脸跟大红袍差不多,跟个大红袍花生米差不多了。

软软的杭州话,也不大惊小怪,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那中等个的光头处长,因为酒精过量,那张脸连头皮都是鲜红的,是跟油炒的大红袍花生米没什么两样。我笑到叉气,大家还不知道我为何笑成那样。

他的那种幽默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任何场合,只要他在,你只需要准备好一件事:等着笑。他不只幽默,他还喜欢交响乐,当然还有画。那些是我不熟悉的,我喜欢听他聊这些。当然,我们还有很多价值观上的认同感。

一如鲜花在枝头绽放,绝不要因为你想时时赏它而折走.人到中年,才知道这个道理.

一个看起来很美的东西,就让它站在美的光线下绽放.一如异性的朋友,超越距离,那美就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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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这一段有两周的时间一点也没写,看完了几本书。因为那些书很吸引我。

一本叫《托斯卡那艳阳下》作者Frances Mayes , 题记说,因为这本书全世界都爱上了那个地方,对我而言,有过前一次普鲁旺斯的教训,这次我不再确信那真的这么美,但这本书吸引我一直看下去的原因,是她的那种感受:
她说, 大多数的旅行是为了满足一种潜在的需求,我们在寻找着什么?
她说, 有多少记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逝。
她说, 美国文化的特征是:烧掉你走过的桥,而在托斯卡那,你在桥上可以自由来回地穿行。

她的那些感觉让我似曾相识,当你可在桥上自由地来回时,那就意味着你的人生不再匆忙。其实当我在英国,我已经有那种感觉,因为你的周围不再跟你有联结,你的感觉开始变得很迟钝,因为迟钝,那个世界就慢了下来。

在国内时,我的生活也很慢,每天晚上没有人等我回家吃饭,不起床也没有孩子要等你送幼稚园,通俗讲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我内心,还是有那种要烧掉你走过的桥,尽快到下一座桥的那种焦虑。现在想来那种焦虑,可能来自于心灵深处那种对未来的不确定感。

于是,我走出去,去远处旅行。对我而言,旅行可以让我感觉活着的美丽。在他地他国,看到别样的人生,如果不活着,你怎能有幸看到?

因为活着是美丽的,所以要珍惜活着的当下。每次旅行回来,我的心归复平静。

不久前看到梁文道先生在他的博客里说,旅行是为了寻找自己。从头到尾细读一遍,我还是完全看不懂,寻找自己的什么?

Frances Mayes 说得更准确,因为每个人的旅行目的和感觉是不同的,但总是有种潜在的需求驱动你一次次地出门去。

我知道这一次我要走到南半球,那个我从没去过的美洲大陆,除了秘鲁,美洲还有一个我心向往之的地方,热带雨林。这次,我离它这么近,却还是不能如愿。

因为要去秘鲁,我看那本《寻找失去的黄金国》,那一个艳阳的午后,我坐在自己书房的沙发上,静静地读那本充满了趣味的考古书,以前我只知道自己想去看玛雅文化, 那里有人类的前世. 读完了这本书, 我真开心, 因为我要去的那个地方, 我真的可以看到些什么, 不只是石头城, 还有地画, 还有至今没法破译的布画.

几年前, 我已去过南半球,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自此后, 我就只想今生可以住在新西兰. 那个美丽如画的小城基督城, 开满了玖瑰的花园,静游在湖中的天鹅和远处的雪山,那是我永难忘怀的记忆。后来跟人聊起时,曾经被嘲笑为“农民”。因为那只是乡村,只有农民才住在那里。但我依旧向往,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个农民。

再后来,我又看了Mitch Albom的三本小说《一日重生》,《相约星期二》和《你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买它们因为看了介绍,但最打动我的却是那本《一日重生》,而不是那本好评如潮的《相约星期二》,读到最后一页流了眼泪。

故事讲一个失败男人在他自杀后昏迷中,再次见到了死去的母亲,他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一天。

故事里那一个要强美丽的母亲,得知丈夫背叛后,她奉献了自己的所有给她的两个孩子,却一直没有为孩子们理解,直到她死去。当这个男人重生的那一日,跟他的母亲过了一天,那一天他问了很多的为什么,也告诉了母亲很多他的秘密。当他再次醒来后,他的生活改变了,因为他更能宽容和体谅,因而他获得了新的生活。

Mitch Albom是个记者,他的一些讲述方式让我感觉如此亲切,也许我们年纪相近,所以有相当多的感觉是共有的。

当人的年纪一天天不可遏制地老起来的时候,有些习惯也改变了。之前可以让我平静的是钢琴,在练习曲的伴奏下,心就变得纯净。到了这里,书代替了钢琴,有时候也笑自己的适应能力很强。

其实我很想念我的琴,可我现在买不起钢琴,因为这里钢琴是这么贵。于是,只好自我开解。
书的另一个好处是,那是个无声的朋友,它只是告诉一些人生的道理,整本书读完,那怕只有一个句子可以启发你,那也是物有所值。
题走远了,很多人问我,你是怎么能在没有一个朋友的地方活着并且没有寂寞?我想说,因为我知道上天对人永远是公平的,当它给你一些东西的时候,它也总是会拿走另一些。

所以我问自己,什么对你是最重要的?如果你得到了最重要的,你应该失去另一些也是非常美丽的东西,这就是代价。如果你活过几十年,却依旧不知道这个道理,那所有的抱怨都是自找的,也基本属于无病呻吟。对于这样的人,你通常都不必给于同情。

所以我说服我自己,你得到了你要的婚姻,寂寞才来找你,这是平衡。有一天,你会不再寂寞,也许你会有另一种麻烦。

在我的经验里,当你得到了所有的时候,通常离死也不远了,有时残缺也是一种美。

而另一个有趣的情形是,当一些人开始在媒体公开他们的幸福时,也是他们的幸福生活终极的时候,尤其以演艺界为盛。韦唯,梅婷,伊能静----,人们总在不久后可以听到他们失婚的消息。

世界是不是很奇怪?有时这就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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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RUTH也离开英国了,她是我的英语老师。那天晚上,快下课的时候,她突然走开,去关上教室的门,我就笑问:“有秘密要宣布?”其实,这么问只是下意识,那是我读她的身体语言获得的。她嗫手嗫脚地走回来,微笑地说:不是秘密,我有事要跟大家说,明天我就走了,去罗马尼亚。

大家一下听不懂,“为什么?”她接着说,我要去那里几个月,七月回来。因为这是个机会,是慈善机构组织的。

那天上课的人有十几个,最初有反应的是捷克的HELEN,她笑说:为什么走,我们的课还没结束?

RUTH说,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出国的经历,我想这是个机会。但我有点怕。像你们一样,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听不懂当地的语言,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而且还是教孩子,所以我有点紧张。

这是两个月内,离我而去的另一个熟悉的当地人。

两个课程下来,我已经习惯了去教室看到那个削瘦的身影坐在教室里,满头白发总是用一个发夹夹着,发夹的颜色每次都换新的。还有就是耳环,她是那么喜欢耳环,每次见她总是不同的样式,但出现最多次的是那种藏蓝色,那种色彩跟她白晰的肤色很配。这种耳环,还总是跟同种色的手环相配。

我可以想象她家的衣橱里,一定有个抽屉放满了耳环,材质是那种水晶玻璃的,光线下透着晶亮。

上她的课总是很开心,因为她总是会准备很多的课外练习,有时是听一首英文歌,有时是竞赛,有时是玩拼字游戏,所以一个半小时很快就结束了。而且,一天天下来,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那些特别基础的语法。比如元音和辅音后面跟的复数不同,比如说年月日时,跟的不同的介词倒底有什么规则,基础,但很有用。

记得当时语言中心的教师竭力推荐我上商业语言课程,认为我的程度远高于她的课程,但我试上一课后,还是选择她的课。对一个中年妇女来讲,已经没有虚荣心。我上语言课是因为我的基础很差,我知道,基础不好,你很难砌好高楼,可能砌那个底座花很长的时间,但我知道这很重要,我知道自己是谁,自己需要什么。

事实证明,她的课正是我需要的,奇怪的是,那些课对我来讲,只是教你一般的时态语态,大概我都知道,但每堂课我都能学到一点新的东西。所以我很快乐。

她总是很耐心地听你讲,然后纠正你的错,语调从来不急。她的耐心还表现在我的同学总是迟到,她也不急,她知道他们从很远的路赶来,路上要倒车,很麻烦。而该死的英国公交又特别差,取消班车或者路况改道也是家常便饭。有次,捷克的高夏同学到的时候,离我们下课的时候仅有五分钟,看她气喘地走进来,大家笑翻。她竟还安慰她:还好,我们还在,你不要急。

这天下课的时候,女同学一个个跟她拥抱告别,我跟她说:我会想你的。我看她眼睛红红的。事实上,走出教室,我也想哭,因为一天天,那种陪伴是会产生一种依赖的情感,在这里,我就像一个蹒跚走路的孩子,有一个人在用她的力量扶着你学走,她就是那个人。

在英国的学校,学生从来不超过二十个,所以我们的课总是可以很安静地听讲,我喜欢去上学,只要走进那个学校,那些在我身边经过的学生,总是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的那些日子。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怎么就胡乱地打发了?我似乎没有很好地享受它们。

RUTH的年纪肯定过了六十,因为她已经退休了。但她似乎完全没有老态,她走到黑板前的步伐是舞蹈着过去的,每次看她这么走,我总是笑,很开心地笑。

人与人的关系总是这么奇妙,有的人你认识了一辈子,但你们从来没有走近过,有的人只认识了几个月,但你们感觉如此亲近。我跟她的关系就是这样。

有天我们竟然在图书馆遇到,她叫我时我才看到她,她说我总是喜欢问什么是规则?所以她总是喜欢给我规则,复印在纸上,所以我可以容易地看懂。

几周后,新老师CAROLINE告诉我们,RUTH在罗马尼亚的主要工作是教孩子们跳苏格兰传统舞蹈。我一下就笑了,因为哪怕在教室里,她那轻盈的身段也总是舞蹈着走向黑板,这太适合她了。

RUTH希望你在罗马尼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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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经过了长长的五个月,我终于在两天前通过了那个该死的签证考试。这个几乎让我崩溃的考试。

对一个程度只有初等英语的中年妇女来讲,要看懂全英文的有关英国历史、政治、文化、经济、法律、教育全方位内容的书,实在是个天大的挑战。

我记得读一遍时的印象,那就是完全不知道它在扯什么!太多的生词,太多的丛句。考试前两天,甚至都梦见自己把那本厚重的书撕毁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几乎不相信它是个梦。

压力大到这个程度,可悲的是没有人可以帮上。每个人都对我说,G应该可以帮我。事实上,当他第一次试图提问我后,他先崩溃了,因为他发现我完全回答不上。这是事后他告诉我的。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二十分钟后坐在桌前看,划出生词,合上书,心里默默地回答那些问题,开书再核对,再记错的部分。

全英文,译成全中文,记生词,色彩笔划出自认为重点的部分,印所有章节后的问题,共十页,一个个记忆,错的打勾,重复记忆,再回到全英文再看有没有遗漏的。

永远没有感觉踏实的时候。本打算四月底考,结果忘记了它们的EASTER假期,五月旅行回来,同事一个接一个休假,眼看着离申请新签证只剩下最后三次机会时,我终于有了一天休息,这一天还是向经理申请才得到的。

考前几天,G问我:要不要调休一天陪我去,我坚决不同意,因为那只能增加我的压力,万一不过,难不成让他再调休?他又问,你有那点的地图吗?我笑:点点自己的头,在这里。他没声,我知道他的担心正在成倍的增加,没有地图,一个总迷路的女人,还是去考试,事已如此,他没辙。

考试在11点半,可那该死的地方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只能步行或者坐出租,可我对英国的服务业实在没有信心,不确定出租会不会一下找到,到时误了事。想来想去,自己的两条腿最可靠。于是,8点半从家出发,到那里已经10点过5分了。

抱着书,心里是如此无望,坐在教室门外,边上一个巴基斯坦男人跟我的交谈更添了我的忧虑。他说,他的太太在这里住了十八年,今天是第三次到这里来考了。他问:你住了几年?不到两年。他的脸上惊诧一晃而过,我读到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到两年也想来考?

半小时后,他的太太出来,依然没过。

这个考试中心,光是从她太太身上就赚取了一百三十磅,天知道还有没有第五次?第六次?他告诉我说,只有54%的人可以过。

没多久,来了一个全身戴着黄金的巴基斯坦女人,看上去是那种发暗的纯金,金耳环造型很特别,上面是一座古寺,很粗的金项链和手镯,估计她丫很有钱,但服装配到叫绝,一件牛仔上衣,纯毛的黑裤子,一双白运动鞋。她这一坐下,我的心动立马过速。

她不紧不慢地从包里取出两本小开本的书,我看上面都是答题,问:这是考题的类型?她眼一挑,“是啊?你没看过?”
--“没,我就买了这本原始的书。”
--“那你这没用的,你有没有上计算机练习过?”
--“没,到哪练?”
她一脸的惊讶,“我们都是买了这两本书,再付了钱在网上练习的。”

本来就没底的心里一阵紧张,觉得自己走错了路,不应该只买本原始的书来看,人说熟能生巧,我这一次都没上网练过,题目长什么样不知道不说,自己只是凭着小聪明想象题目,这肯定是不对的。

离进考场还有半个小时的样子,陆续来了很多人,大多为印巴人。一个看上去长得很像中国的,结果还是越南人。离约定时间十五分钟,让我们进去,排队付钱,坐到位子上,不久有个工作人员过来,语速极快地讲了一通规则,我只是大半听懂了,等所有人都坐好了,已过了45分钟,然后告诉我们说,开始可以有四道的练习,然后开始考试。

狡猾的英国人,他们出的考题变着法整你,是那个意思,但完全不是书上陈述的样子,比如问:英国年纪最小是什么时候你可以工作不用特别证件?14岁,16岁,17岁,18岁。光看年纪最小,回答是14岁,但要特别的证明。粗心的话,可能就选14。

心里开骂,你个该死的英国人,看谁厉害!像这样暗藏玄机的题层出不穷。于是,我深呼吸,对自己说,不要老眼昏花,一个字一个看清楚了!

才过十五分钟,开始有人离席,我对自己说,“千万不要逞能,你节省了这里的一分钟,错六道题,你就要再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花了二十三分钟做完了,检查了两次,默数了可能出错的题数是五个。于是举手,工作人员过来,对我说等在位子上,等结果。

那个一分钟左右心狂跳,真的怕自己数错了,如果错了七道题就全功尽弃。

有人招手,让我过去,一张打印的纸,上面有个红印。微笑着告诉我,你通过了!

心里有从未有过的轻松,那是我到这里后过的第二道关,第一道是找到一份工作。现在这道关是让我申请下一个签证的最后一块石头。很重,但终于搬开了。

这个考试花费三十三磅二十八分,怎么给他们算出来的零头?要是中国人,可能就不算了。英国人古板到这个份上,也是绝无仅有。不只古板,还有小气,哪怕二角八分,他都要问你讨。一个肯尼亚的女人也笑问过我这个问题,那时我们坐在门后等进场,她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我说,你为什么要考?她笑,就是为了英国护照。她说,尽管是英文写的,但还得背有多少个议员,有多少个内阁成员,是吧?

坐在回家的火车上,对自己说,还没完,下半年你还有另一场考试,考驾照。

年近五十,考试还没完没了,可能没几个女人是这种活法,但让我摊上,这是命,无限沮丧,一声长叹,心里说:你就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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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这一段时间处于狂放阶段,放是让自己放松到什么都不做:知道英语学习重要,但也不再天天看了,知道找工作重要,也不再每天找了;知道做自己想吃的重要,也不做了。放掉了,放任了。狂放是对自己不再有要求了,理由只有一个,我太累了,刚考完,让自己先松快几天。结果一放就是两个星期。

昨天又到了新书,其中一本书让我过了极为奇异的一天。躺在沙发上,读几句大笑, 再读,又笑到叉气,只好放下书。这是本一百年前一个老外写的《中国人的气质》。他在中国住了五十年,结果写成了这本书。

笑是因为,从他的言辞中,我的脑海里出现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正咬牙切齿地对人谈论什么是中国人。在他的书里,中国人不但低劣而且可笑之极,他完全不能理解。

他说大多数中国人心智混沌,请看他的投诉:
“刚才叫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过来?”你质问一个显然是玩忽职守的仆人。“不为什么?”他坦然地回答。诸如此类的心智混沌的往往会导致大量让人无所适从的举动,对于一个条理清晰的西方人来说,这些举动总是令人恼怒的。

我大笑,因为当一个中国人这样回答你的时候,通常已经不是字面上的意义,而是一种情绪,他已经很不高兴,只是不想发作而已。这个老外混然不知不说,并以此为中国人心智混沌的例证。

看到这里,我突然想知道这个老外在中国住了多少年,翻到最后一面,白字为证:最早建议美国政府退还庚子赔款的传教士,以在华五十多年的生活实践,对中国人根性的深刻体察。

我无语。天!问自己:你要多少年才会了解苏格兰人?五十年我是活不到了,十年可以。

第二天晚上,我跟G讨论到这个话题,因为买中国版的时候,可以同时获得一本英文版,于是他赚到了。我问:看这个老外住了五十年还一点不了解中国,不知道我多少年可以了解这里?他说,这取决于你的方式对不对?有的人可能住了五十年,方法不对,还是不了解,有的人只住了一年,但他方法对了,就了解了。

我一半同意,但文化背景的全然不同却是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

文化的差异会使同一个意义的词,在东方人和西方人中有完全不同的理解。OK是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只有一个意思:好。但如果你连说两个OK,那就是极不耐烦也不礼貌的表示,中国人很不理解。

这个西方人很不理解一百年前为什么中国人会不洗澡,也不爱洗澡;这个西方人也不理解,为什么中国的劳工可以二十四小时不吃饭,取到工钱后马上回程;这个西方人更不理解中国人为什么可以忍受病痛折磨却不去看医生。
这个西方人叫:Arthur Henderson Smith

我有一个大问:这样的西方人配写一本叫《中国人的气质》的书吗???

我想,他不配!也因此在他的书里,中国人如此低劣,过着实在算不上是“人”的生活。
住在中国五十年,却问出这样的为什么。所有的为什么,都只归结到一个字:“穷”。因为我们穷,所以我们没有好的生活环境,没有可能洗澡;因为穷看不起病;因为穷我们要省下每一分钱。

西方人对中国太不了解,他们有限的了解只是通过媒介和书,一些像这样的书让西方人对中国人先入为主。

记得有天G回家跟我说,他看到有个叫查克的加拿大人在他的博客上说,中国人用25形容愚蠢的人,我笑倒在桌上,就一个零,相差十万八千里。再有他说,中国人把外国人形容为猴子,因为他们的体毛很浓。

这个查克最近十年间住在中国,后来我特别看了他的博客,还有一万多的点击率,天知道什么样的访问者,那就是说,至少有一万多人接受关于“25”的误导,G至少是其中一个,如果他不问我,他就永远不知道25后面还有一个0,是不是?

一声长叹,今天的世界是平的,但文化背景永远也不会有信息平等的交流,突然想,当我对苏格兰人评论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优越感?是不是也有可笑的误导?对自己说,一定要小心地,公正的评论。

电影《赤壁》日前正在这里大张旗鼓地放映,大多数当地人很有兴趣,看了也很喜欢,G说好看,问他好看在哪?他说,诸葛亮能看天,真有趣。我想他永远也不了解关于中国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也不知道八卦阵为何物,看了也白看。我能告诉他也就一点一滴,所以很绝望是不是?因为反问自己也一样。

最近英国拍了部很棒的电视片《职业》,讲士兵在伊拉克战争中的故事。残酷,恐怖的伊拉克,随时随地都会一命呜呼。我想,再过几年,这类片子会越来越多,因为它会让你对那片土地产生神秘感,因为我们不知道为什么那里永远有人想做烈士?那里为什么永远都充满了仇恨和杀戮?

我想有太多的误导,那片土地应该还有浓厚的文化背景,应该还有极为美好的东西,但是目前有限的信息传递却都是恐怖和残酷。大河流域的文明去了哪里?我不相信。

这本书让我开始想,当你想评论一个民族的时候,应该警惕自己,不要做那个误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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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最近接连听到朋友的两个消息,综合起来都跟男人有关。

一个消息说,有个西方人刚与妻子分手两周不到,就与一个中国女孩约会,第一次约会就挑白了,他只是想找个人陪伴一下,而没有结婚的打算。还有个消息说,正梦想着结婚的女孩,交往着的美国男友无故地失踪了,怎么也联络不上。

这是极为典型的例子,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男人的不同做法。粗听之下,可能很多人会觉得那个西方人很无耻,那意思明摆着拖人光阴。可你有没有想过,这比从不告白的要好太多,从开始他就让你决定,如果想找结婚对象的,跟他在一起是浪费时间。如果你不认为那是浪费时间,也只是想找个性伴的,那就合适。西方人的坦率在这方面我特别认同,这样就免了将来女方的哭哭啼啼。

因为那个美国男友失踪得颇为蹊跷,一问,那是个华裔。我笑,我能读懂为什么?这样的男人,通常不知如何面对面地讲出分手,于是玩失踪的把戏。东方人的含蓄文化就很让女人伤心,有什么就说,玩这干嘛?可是他觉得说出“我们分手吧”会让女人伤心,所以他就逃之夭夭,我的朋友很不懂,她很想知道为什么。

男人是什么东西?经典语是“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如果用百分比评估,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男人可能会超过99%,他们对女人的感觉大半来自视觉,感觉的成份极少。

只不过高官,学者,名人见过的美人更多,他们的审美要求更高而已。记得有次饭局,席间有个男人认真地讲述过他的审美水平是如果提高的。他说,当他是个小镇上的农民时,他觉得哪个城里的姑娘都很漂亮;当他到了城里工作,他觉得女大学生很漂亮,当他出国访问后,他觉得丰乳肥臀的西方女人才漂亮。
所有的讲述,只字不关女人的聪慧和知性。

当女人赞美另一个女人最好的词是“冰雪聪明”,可到了男人眼里,最好的评价就是丰乳肥臀。

于是,满世界的女人都去整容,有次我居然在商场看到有卖让臀部真翘的什物,一个棉花制品,看上去极为可笑。

英国电视里“年轻十岁”的节目收视率极高。看来看去,大半的年轻法就是整容,拉皮填胸,能搞成塑料的,决不留脂肪。有时我会有很恶毒的想法,这些整过容的女人,当她们去世火化时,会不会有塑料的气味?

我很不齿,但也无奈。本说自信的女人应该相信,当一个人真的爱你,他会爱上所有的你,不会只是你的胸有多大,可是,当99%的男人第一眼都只关注你的美丽面容和发达的上围时,你的自信早就跑到爪洼国去了。你能做的就是每天出门前,尽可能地把胸填高,让它们可以吸引到足够的目光,然后你才有机会,有机会才有出头之日,你的才智要等到机会来了才有用武之地。

今天的中国年轻女人不就是这样活的吗?她们很烦,但现实就是如此,所以她们活得很累。

而遇到1%的那部分不计较视觉的可能性实在太少了,这几乎就像买彩票中奖的机率。所以很多时候,我看不起男人,我不是女权主义者,很多时候我很愿意给男人足够的面子,比如朋友来访,我愿意端茶送水,让他们高谈阔论,我愿意下厨做他们喜欢吃的,但我实在是看不起那些视线只停留在女人胸前的男人。

中国古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动。我愿意把自己整理得美丽大方再出门,但我决不更改来自基因的身体。退一步,当你的外观比例更漂亮时,你的体内却很不舒服,因为硬生生地插进了两团硅胶,过了十年,二十年,当硅胶老化,又会怎样?

在我看来,刚去世的迈克 杰克逊几乎就是个塑料人了,身体能换的零件都换了,他不认同自己的种族,似乎到了恨的程度,真不可思议。

什么时候,大多数的女人可以自信到不用再在乎男人的目光?在英国,我经常可以看见胸不大,照样自信地走在路上的女人,我觉得她们真漂亮,再没有比自然的身体让人更感舒服的了。

我没有问过男人关于女人胸的大小感受,就是问了,估计也得不出诚实的答案。真希望我可以看到有一天,中国的女人不再在乎男人的目光,自信地做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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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看到一个标题“如果爱可以重来”,问自己,可以吗?

回答是:不!

可以重来,就意味着前面的爱已经死亡,死亡的爱可以重来一次吗?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重来,只有爱不可以。那不是一场失败的考试,可以复习了再考,那也不是一件坏了的家俱,可以买个全新的一模一样。失去了的爱,一定是经过去了刻骨铬心的痛,竭尽全力的挽救仍然无果后才放弃。

如果重来,那个爱,就像一颗修补过的心脏,这道伤痕直到你死也抹不去。这样带有裂痕的爱你要吗?那道疤是那么的脆弱,只要有一点压力,只要气候不好,只要任何不测的因素出现,就是会致你的命。

生命是如此的珍贵,远比爱来得珍贵。也许很多人不认同,但我觉得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一件事是无法自己作主的,那就是爱。你可以爱上一个人,一生都不变,但你没法强迫别人一如你。

爱,那不只会让你的心飞翔,爱也会使你从此下地狱。有多少爱的真实故事里,有人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有人因此而杀人放火,但从来没有故事告诉我们,这样的爱可以重来。

我试着想,在这样重来的爱里,会有什么感觉?当你看他站在落日下的背影,你会想起这个人在很久以前曾经那么深地伤害过你吗?当你翻到一张旧照片,你会想那个时候,他曾经带着他的身体和他的心跟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弃你不管不顾吗?

答案是:会!

我确信,当一个人年华老去,他的记忆力日渐衰退,只有一件事永不忘怀,那就是所有他爱过,痛过的感情,它们永不褪色在活在他的心底,他会在静夜,在远眺那一望无际的大海时,无声地翻动那本爱的日记,那一刻他活在他的世界里,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谁是他今生的最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爱带给他的痛有多深。

提这样假设的人,我猜想一是无奈,二是正在痛之中。

爱上一个人,尤其是当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她是放进了她所有对未来的希望,她的一生一世。当这份爱失去时,她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让她重新出发,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

但我始终要说,这个世界上男人跟女人一样多,当男人都很聪明的时候,女人不能这么笨。
当这个男人不爱你,不等于再没有男人会爱你,这是不等式!

这个世界上,关于爱只有一个等式:爱与被爱,爱与被爱一定要相等。如果不等,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这个爱会出问题。

可能有人会说,怎么可能让爱与被爱相等?是,有可能它在出现时是不等的,但聪明的女人一定要想办法让它成为等式,你的一生中,最难的工作是让爱正常地运转。永远有专业书教你如何成为一个顶级的专家,但我不认为有任何情感的书,你可以照搬来救治你的爱。它的复杂性远胜过诺贝尔。这不是笑话。

每个人的基因不同,不同的基因决定他们在处事时,状况千变万化,没有书可以涵盖。
人生最可笑的地方就是,当你懂得自己,可以掌控自己的时候,你却快要进坟墓了,你那些已经积累的经验完全没有机会施展。

当我写这些的时候,我就是想,如果我们可以分享我们的经历,在别人的镜子里看看自己,也许有人可以早点获得一些教训,也许我四十岁才懂的事,我分享我的故事,三十岁的女人现在就可以懂,她们不用再等十年后,生活来告诉她。只是不知道我的愿望是不是太可笑?
心盈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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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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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半,写得挺好。


只是觉得,如果当初离婚她是带着孩子,可能她就去不了英国了。


起码从开始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心情和世界各地的网友聊天、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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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以后我离婚了也找个老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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