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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应当如何买?怕被忽悠的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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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weng 发表于 2014-12-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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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关注与认同,从业9年多一直都希望通过自己的用心与努力,给予更多朋友专业、中肯、实用的知识、建议!大家有问题都可以跟贴留言或直接沟通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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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7-3-16 16:13 编辑

提供一些很重要的与保险相关的法律供大家学习了解,对现实生活中是很有帮助的!

一,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一》第12条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解释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二,保单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三,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四,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五,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六,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89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92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后未到期人寿保险合同的法定转让】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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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感恩节,在此感谢妈网上所有给予我支持、信任的所有妈友们这9年来一直以来的陪伴,一路走来有太多让我感动的信任与帮助,谢谢大家,祝大家都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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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fb7814 发表于 2014-11-25 13:57
路过 看看


谢谢关注,现提供一份友邦新产品全佑倍至的总体系益概括表供大家了解,这款产品真正实现发生重疾后保障仍然可以继续,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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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不应终止在风除发生的那一刻,友邦保险给您更高品质、全方位的人生呵护!
《全佑倍至》将于2014年12月1号上线销售,是在早前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友邦全佑一生“6合一”疾病保险的基础上又特别增加了如下三项重要利益:


详细介绍请关注如下链接贴    //www.nocoi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28497
男女特定癌症 增加50%保障
男性:肺癌,肝癌,前列腺癌
女性:肺癌,乳腺癌,宫颈癌

现代病 增加50%保障
1. 肾衰竭
2. 脑中风后遗症
3. 冠状动脉搭桥


特别关爱金 重疾理赔一年后恢复50%保障
重大疾病确诊立即赔付,合同不终止

重疾及时赔付,生存满一年,另外还有50%寿险保额保障终身;
同时拥有150%意外保额及250%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额保障至75周岁。

投保案例举例如下:

假定张先生,男,30岁。身为一家之主,张先生成家后就给自己做了50万全佑倍至保障计划。
张先生工作劳累,常加班到深夜。

在缴费第三年时冠状因动脉支架手术(非开胸手术)理赔10万.(属于一类重疾赔付保额的20%,理赔后合同继续。)

缴费第五年时不幸病情加重,经开胸做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术后又得到理赔75万,保费不用再交。(属于二类重疾赔付100%的保额,再加现代病多赔50%的保额,理赔后合同继续。)


张先生因治疗得当,调整工作,生活质量得到保证。

70岁时不幸外出遇到泥石流身故,他的家人得到125万身故收益金。(泥石流属于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赔付50万的两倍保额,再加重疾理赔一年后恢复的50%保额25万



      有道是风险无情,保险给力。通过这份未雨绸缪,全佑倍至的提早规划,张先生共缴费5年,却得到10万、75万、125万,总额度210万。安享最高可达400%的保额,踏踏实实留给家人最实在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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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案例分享:
     客户于14年1月份回家探亲,坐三轮车不慎摔伤骨折,半年多以前已申请过意外治疗理赔,本次于11月份到正骨医院住院拆除钢板,经医生报销后剩下1400多自负,客户早期投保有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一起,所以本次住院治疗虽超过意外险要求的180天内治疗所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的时限要求,但客户有同时投保住院医疗险和手术费报销,故本次客户再次在友邦得到包括住院津贴在内1580元赔付额,等于本次客户治疗自己没花一分钱还略有小赚!

    于14年11月7号(周五下午)协助客户递交理赔申请,于11月12日完成理赔并款项到账,友邦全额赔付1586.9元,事实再次证明仅有社保医保是很不够的,请及早为自己和家人建立全面的保障!


  同时也提醒大家一定不要以为有社保医保只买个重疾、意外就可以了,住院医疗同样需要补充考虑,否则像这个案例当中,如客户只有意外险没买住院医疗险,意外事隔180天后的本次住院取钢板的治疗费用就要自己承担了,别再为省点点小钱而将更大的风险漏洞留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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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4-10-23 11:04 编辑

理赔案例分享:   
     客户于14年9月份骑单车时不小心擦伤右脚踝,前前后后跑医院看门诊消炎、换药检查将近10多次,累积花费1260元,客户有社保医保,众所周知医保门诊报销没住院每个月最高只有300块的报销额;客户本次治疗非定点医院故医保没能直接记账统筹,而为这300块的门诊保障要自己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跑医保中心、经历漫长的等待!


    幸好客户有购买友邦保险的全面保障,于14年10月10号协助客户递交理赔申请,仅隔了一个工作日,10月13日完成理赔并款项到账,友邦全额赔付1260元,包括挂号票事实再次证明仅有社保医保是很不够的,请及早为自己和家人建立全面的保障!

意外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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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7-3-16 16:10 编辑

再次概述关于香港保险的问题!

      很能理解的一个道理,现实生活中大家总会觉得人家家的饭好吃、人家的老婆漂亮、人家的老公能赚钱,国外的月亮总是圆的;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大家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很了解、好与不好都看到了;而对跟自己有距离的很多人和事根本处在一个陌生、朦胧的印象当中,看到的只是别人外在的美!其实根本没有绝对的完美、利与弊都是共存的!很多事情我们根本还没有亲身经历,只是听别人道听途说结果就以为是很好很好!

        对于香港保险的问题,您可以思考一下,以友邦保险为例,在内地、香港及全球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按很多人的说法,香港的产品比国内的又便宜、保障又全面、很多人都喜欢和追捧,为什么我们友邦保险不把全球各分公司的产品全部统一化进行销售,这样全球的市场有多大呀?何必要这么麻烦还要跑到香港去投保?何必要放弃很多销售的机会呢?

        原因就在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开发产品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医学发展水平、保险业的发展水平都不同,从而决定了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必须有地区的针对性,这样才能保证客户长期享受保险利益的稳妥、与便利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客户的权益!保险公司除了要获得业绩,还要合规经营,否则不合规的操作会造成长期的经营风险问题!


       我们先不看香港保险,就以国内保险的投保审核要求来看,对客户投保保监会有一个要求,客户必须在长期生活地、或工作地投保才可以,如果又不是长期生活地也不是工作所在地这样的话是不接受客户的投保申请的,也就是保监会要求的不可以异地投保,打比方王先生长期生活和工作都是在北京,他想向广州的保险公司来投保这是不可以的,原因就是为了保证客户享受服务的便利性!

       保险的投保不像是买个手机、买个包包一次性的消费,今天不喜欢明天不用再重买,保险的投保只是一个开始,以后还有很多的售服务、理赔、变更事宜等都可能会发生,是拿来救命、保家的,如果躺在病床上了才发现买的东西起不到作用,那时找谁去?

特别提醒一下:很从内地的保险从业人员为了利益,呆在一家保险公司又卖内地保险、又卖香港保险其实这是违规的,是保监会严打的对象,如果被保监会或保险公司知道会除名的!
在妈网上很多的香港保险贴中说自己投保香港保险很多都是销售人员注册的马夹和托来吸引大家眼球的而已!

       保险的购买是为一份安心,别把为了获得安心这个初衷变成了一辈子的担心与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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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4-8-26 10:04 编辑

友邦同事刚做完的8月理赔案例:客户太太收到友邦为正在治疗中爱人50万理赔金。
客户对友邦营销员动情地说:感谢你,因为你的精神、你的坚持,我才同意为老公投保50万健康险。
当今天拿到理赔这一刻感觉留下一个遗憾,觉得真的买少了。
说真的我今生只做对了两件事情,一件是我当初买了房子;另一件是听了你的建议,为家人买了保险!

谢谢你,姐,祝福你保险越来越来越顺利,以后我一定会为你多推荐!


保险,能让所有人感动!祝愿病人早日康复,美好如愿!愿身边的朋友早日拥有友邦保险

产品就是现在热卖的“全佑一生**一疾病保险”:交费19年,寿险、重疾(一类8种,二类34种)、全残、终末阶段、老年长期护理、意外双倍、重大自然灾害三倍。让保险全方位保障各位无比重要的收入能力,和您最该重视的家庭责任!

再次呼吁:重大疾病保险一定要买!如果你不想在不幸患病遭受身体痛苦的同时慢慢失去家人的笑容、信心和……爱!


理赔6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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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7-3-17 11:45 编辑

意外+住院医疗(推荐经济、实用型组合计划)




意外住院医疗的保障利益如下所示(用药与社保一致按实际花费在投保额度内100%实报实销)
1因意外不幸身故、烧伤、残疾最高可以得到10赔偿
2,若因特定意外不幸身故、烧伤、残疾最高可得到20赔偿
特定意外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警时遭遇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
3,因意外引起的医药费用补偿最高可达10000/,不限理赔次数(主要保障意外门诊,按实际花费100%)
给付包括门诊、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药费、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支出的费用。

4因意外疾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5000/每年不限次数!
5因意外疾病引起的手术费用补偿5000/每年不限次数!
6因意外疾病住院入住普通病房给付50/的住院补贴,每次住院最长给付180天!
7因意外疾病住院入住ICU重症病房给付50+50)元/的住院补贴,每次住院最长给付180天!



投保上述意外及住院医疗保险计划后将获得如下:
故、伤残保障:10
特定意外身故、伤残保障:20
每次意外门诊:最高报销10000/0免赔额、按实际花费100%实报实销!
每次意外引起住院:最高赔付=10000/+住院费用5000/+手术费用5000/+50/*最长180=29000
每次疾病引起住院:最高赔付=住院费用5000/+手术费用5000/+50/*最长180=19000



   以上产品每天花费只需2块钱左右,就可以拥有一份没有免赔额、没有报销比例限定、医保内用药按实际花费100%全报,意外保障投保生效24小时后发生就可以保障,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则是投保生效90天以后首次新发生的即可,是正式合同式保单每年续保有60天宽限期,不需要像卡单那样每年担心续保及产生保障空档期的问题,供大家了解,祝健康、开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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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阳光吧2014 发表于 2014-8-8 18:43
学习了,谢谢。留着有空的话再慢慢看


不客气,感谢关注,有遇到一些什么问题都可以跟贴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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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谢谢。留着有空的话再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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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是好的,但制度,坑爹!不是个人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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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7-3-16 16:07 编辑


其实保险规划时,选择产品绝对不是因为储蓄或是消费才购买,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和产品本身的保障功能符合自己的需求!客观、中肯的分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对于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定期寿险,这些产品本身就是消费型、交一年保一年的产品,所以不存在选择储蓄与否之纠结,选择时只是尽量选择一些无免赔额、报销比例高、等待期短、进口自费药均可以报销、尽可能不会出现不能续保的情况出现的产品,当然产品本身能给客户的品质越好价格对应就会相对贵一些!

意外险有些也有所谓的储蓄型的产品,不过那种产品不是真正的意外险,一般都是只有意外身故,连个意外残疾保障都没有,更不要提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住院医疗险有些人会说也有储蓄型的,那种住院医疗险一般都是只有住院津贴补充,根本没有住院费用报销或手术费用报销等利益在,买了这类住院医疗险发生事情根本解决不了大额的医疗开支!】

对于重疾险,一般会有短期消费型、保障中长期没事或多或少会有点储蓄功能的两种可以选择!

A对于短期消费型的重疾险:一般保障期短,一般会在60岁左右;保障功能很单一,一般只有重疾+身故保障,一直健康没事所交保费就是完全消费不含现金价值,因为保障期限短到了年龄越大越需要保障时却没有了保障、功能单一、有些还不一定保证续保等等,所以保费相对便宜!
这类产品适合于家庭收入不理想、或刚步入社会年轻人士做为短期、临时性的保障来配置是没有问题的,随收入和年龄的增长到时再逐步完善和调整!

B对于如终身类的重疾险:这类产品的保障期会更长,除了能保障重疾+身故之外,现在越来越多的包含很多人性化的赔付功能,如一些轻微情况(如原位癌)提前赔付功能、如全残赔付、终末期疾病提前给付、针对癌症的加强化多倍赔付额度、60岁以后生活不能自理提前给付等等!
这类产品能帮客户承担的风险概率是更大的、保障功能更加全面和人性化、等于是将长期的保费集中在有能力供缴的阶段提前集中供完就不用再供,所以对应保费上会贵一些,同时一直健康没事的话所缴保费保险公司扣掉一些必须的服务管理成本后多少是有一点强制储蓄的功能,但仍然不能当投资来看!

终身类重疾险适合于:收入情况允许、年龄在30岁以上以后再调整自己的保障体系的机会不多、规划保险除了满足保障的同时更希望有高品质、多点人性化保障功能、发生事情时更易于得到赔付的客户选择,此类重疾险给予客户的更多的专业与安心!选择此类产品的真正目的不是因为有储蓄 ,而是保障功能更加全面、强大、人性化,不至于到了晚年需要保障的时侯却没有了保障!

概括来讲,每家保险公司都有好几款重疾险产品,做为客户选择一定不是因为是否返还或储蓄、不是盲目跟风,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和保障缺口,按实际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出的理性、正确的配置,这也与客户所接触的保险从业人员本身对于保险产品的理解与认识有很大的关系!

每种产品开发出来都有它本身最大的优劣势所在,专业、负责的保险从业人员的价值就在于能更周全、到位的站在客户的角度和立场能全面、客观的帮客户认真思考、理性客观的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不是因为便宜才就推、更不是因为佣金高保费贵才卖,不是因为卖保险而随便推几个产品应付一下就可以,应当是条件支持的情况下尽可能考虑到最大程度的真正帮客户实现最大程度的转嫁风险,仍然强调保险投保只是一个开始、不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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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4-7-31 11:32 编辑

回复 chengcheng912 的帖子

感谢关注,欢迎参与理性的学习,其实任何规划都是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念、理性的思路才能做出最终正确的决定!

同时再分享遇到的一个工作中遇到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客户X先生友邦保险的客户在2004年投保了友邦的重疾保险,没有买住院医疗险
    2008年年这个客户突发心梗,经及时治疗,同时很快康复,花费也不多,自自认为不严重,考虑到自己没买住院医疗险,所以没有申请理赔。
    最近客户自己觉得一直健康没什么大事,这份重疾险没什么用,故来公司申请退保!经与客户认真沟通,确认2008年客户的心梗符合赔付条件,此时友邦保险按照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金额进行了赔付,并退还了客户自2008年至今的保费,再次体现友邦保险的服务口碑及对客户的重视、这就是契约精神!


通过此案例想提醒大家:
1,在保险规划时条件允许一定根据自己的实际保障缺口全面配置,不同产品功能不同,缺了一样就多一样的漏洞!
2,发生医疗事件不必自行断定理赔问题,提供详尽的治疗过程中的病历、诊断报告资料申请理赔,结果由保险公司来定就好!
3,投保以后一直在交费是福气,证明我们是健康的,别随便去退保,没发生理赔不是保险没用、而是还没到用的时侯!
4,很多重疾险的理赔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复杂,很多病都可以医,只是花费大小的问题,不管花费多少都是自己的钱,一定要学会借保险的力量转嫁风险、保护自己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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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4-7-17 08:42 编辑

霸气的保险金句,句句犀利!!不服、还质疑的都来看看!

1、别总说保险是骗人的!保险骗人,能骗上300年的历史么?国家还给颁布【保险法】让它去骗么?


2、别总说保险公司理赔难!你自己理赔过吗?买了养老险去申请医疗理赔,你认为是谁的问题?买的是冰箱非要当彩电看,是不是该分析一下自己的问题?



3、别老说保险代理人让你讨厌!保险代理人能找到你,说明你有福气,你还有可帮助的机会;如果你已经住进医院才想起买保险,你即使求代理人帮助你,也会没人理!



4、别总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懂得很多,总告诉身边的熟人别买保险:如果你的朋友需要20万的手术费用,你给他20万元么?如果你的朋友需要每月5000元的养老费,你会给他么?



5、别总觉得保险代理人素质低!这个跟你拥有自己的健康保障没有任何关系!



6、别总是崇尚银行!银行除了本利,不会像保险那样再给保障(赔偿)!



7、为什么人生非要用现实的案例、或事实来证明,风险与人生未来的不确定!



8、中央一套为什么每天播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9、你明白什么是寿险吗?
人生最大的三件尴尬事:
一、走早了,家人没钱;二、走晚了,自己没钱;
三、住院了,四处借钱!


10、人寿保险能一一解决:
一、买意外险,走早了,留钱留爱不留债!
二、买养老险,走晚了,拥有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
三、买健康险,生病住院,让自己享有尊严!



    一个人在拒绝保险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关上一道大门,就是获得全社会力量救助的大门。保险不仅是商品,它更像是一个互助制度。即便有些苦难可能一生只有一次。

★唯一能照顾将来又丑又穷的你,就是现在年轻貌美、努力打拼的你。

★交保费不是在消费,而是在为将来作储备。
★寿险是年轻的时候卖你你不买,年老的时候你想买却买不了
★世界上所有的商品都是先看到后相信,唯有寿险是先相信才能看到!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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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小小青 发表于 2014-7-16 14:19
来学习学习。准备买。


是有,有必要学习,起码要理清思路、确定好一个正确的方向,这点是最重要的,有任何不明的问题都可以随时多些沟通交流,相信从业9年的专业经验一定可以用心的协助到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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