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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淘气跳跳 于 2012-7-7 14:51 编辑
女员工,入职不到4个月,怀孕,呕吐,企业被告知她怀孕后,4天她就不上班了。说医生说问题较严重,需要休养,然后坐车就回老家了。没有医院的病假条(问题1:病假条对医院的等级有要求吗?比如说三家医院的假条才符合规定,还是小诊所的假条也是ok的呢?),然后没来上班,也没有明确说请假,可能她认为,既然我身体不适,不来应该就是默认为请假吧。
好了,这种情况下,问题2:薪水发还是不发?发,是按照多少比列发呢?她入职3个多月。
谢谢万能的妈网,有懂劳动法的人事负责任,律师或聪明的妈妈们,帮忙给些建议,谢谢!
非常非常。。。谢谢楼下各位妈妈给的非常非常专业。。。的建议,和你们对此事的点评,在此没法一一回复和感谢了,真的非常感激大家的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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