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1、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户口迁移计生情况审核表》并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 2、交申请人户籍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签署本人婚育、收养状况、落实避孕措施情况,目前有无违法生育等意见并盖章。 3、到户口迁入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签意见并盖章(花园小区的应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签意见)。 4、带上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户口准备迁入的所属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或乡镇计生办办理。 ●所需资料: 1、户口迁移计生情况审核表(一式两份); 2、符合条件生育的,要有《生育证》或《服务手册》,再婚照顾生育的要附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3、放环证或结扎证; 4、属违法生育的,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票据; 5、结婚证、孩子出生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为16开纸,同时提供原件待核实。 |